临时工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实现条件?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8-03-30 00:00:00

临时工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实现条件?

临时工是区别于长期固定员工的一种用工形式,往往指的是企业招聘的临时工作短期职员,也包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虽然劳动合同已明确规定不存在临时工和正式工的概念和区分,只有合同期限之分,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性临时岗拒签。然而在实操中,临时工的待遇和正式工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1、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同时还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2、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3、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同时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临时工同工同酬有哪些实现条件?

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客观地讲,“临时工”与正式工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几乎不可能实现。对大多数用工单位而言,使用“临时工”的目的除了能够灵活用工外,更重要的是为了降低成本。因此,要想使“临时工”的待遇与正式工一致,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减少企业使用“临时工”的动机和规模。而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实际上也是鼓励企业走长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环境。

除此以外,政府还必须加强对违规企业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对部分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临时工”、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临时工”低酬欠薪问题突出等现象,应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只有将法律落到实处,广大“临时工”同工同酬等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和谐劳动关系才能得以真正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