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6-03-14 00:00:00
又是一年一度的两会,
还记得那些年雷死人的提案吗?
别急,
小编挑几条,
大家感受一下。。
小编印象最深刻的以下这条:
“农村儿童不应该被鼓励上大学”
给出提案的理由也很简单,
因为农村孩子一旦开始学习,
就不会再回到祖祖辈辈生活过的家乡,
这是一场悲剧……
按照这个逻辑,
也不能鼓励员工参加培训,
因为员工一旦掌握了更多知识,
就很可能跳槽。。
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
小编只能化用一下大神卢梭的言论:
我完全不赞成这样的言论,
但我誓死捍卫你放屁的权利!!
毕竟,憋着伤身啊……
提案再奇葩,
大部分情况下也就闹个笑话而已,
可如果司法官员奇葩,
那就不仅是搞siao了!
埃及一名4岁的小男孩最近被判了无期徒刑,
罪状还不少,
不仅谋杀4人、预谋杀8人,
还损害了公共财产恐吓警察,毁坏警车。
更关键的是,
按照判决的卷宗,
这名4岁的小盆友犯案的时候只有2岁。。
就算是我国史上著名官二代哪吒,
也是到了至少6岁,
才涉嫌杀人罪以及妨碍公务罪……
这法官得进口多少吨三鹿,
才能仅用一个疗程就轻松去除大脑沟回?
虽说司法体系有奇葩存在,
有的时候你还真不能只怪司法人员,
毕竟以小编的亲身经历作为参考,
群众的力量,
在比拼奇葩这件事上,
总是要更大一些的……
比如说,
前不久在安检处怒吞10斤榴莲的女汉子。。
作为一个不怕死的资深吃货,
小编无数次鼓起勇气尝试榴莲,
没有一次不是觉得在吞厕所……
事情是这样的:
某姑娘把十斤的榴莲匿藏在袋子里,
准备蒙混过关不料被发现,
按照现行规定,
这类有恶臭异味是禁止上火车的。
女子与执法人员政治不下,
怒切榴莲并当场吞下全部10斤……
那画面和酸爽!!
最后据说姑娘是流着鼻血进站的。。
只有下图能够表达小编的心情!!
作为法律服务界的先锋,
咱必须友情提示一下,
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妨碍公共安全的物品,
以及从境外带回来的龙虾、昆虫、鸟等等,
都是无法通过安检的。。
如果你认为吃榴莲已经是真汉子行为了,
那下面这则才真是用活久见来概括小编复杂的心情。。
以前只听说过越狱的,
可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往监狱里翻!
桂林的英才小区是桂林监狱的单位宿舍区,
一大片桃花林就在宿舍楼面前。
也不知谁放出的消息,
居然就有一批闲人,
为了看个桃花林,
往监狱里翻……
这还真是印证了钱钟书先生《围城》理论,
外面的人发了疯的想进来,
里面的人死都想出去。。
这批勇士为了追求美的心境,
真是感动天地。。
为了追求美好不惜一切的精神,
看来是并不分地域的。
在成都就有这么个妹纸,
跟公司请了个病假,
然后开启了自己的旅途。
万万没想到的是,
这妹纸居然把旅游的照片晒到了朋友圈。。
犯案地点、时间一应俱全也就算了,
妹纸还露了脸,
简直就是铁证如山。。
该公司以这些晒在朋友圈的照片为证据,
成功辞退了这名心眼大到正无穷的妹纸。。
小编觉得吧,
欺骗公司不讲诚信也就算了,
旅游好好玩不发自拍能死啊?!
朋友圈分个组能死啊?!
妹纸也真是用生命在演绎不作死就不会死。。
每个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爱晒自拍其实也没什么。
小编有个特别好的哥们,
曾经一边吐槽下雨不能出门,
一边摆拍了一张照片,
配上了如下一行字:
烟雨朦胧的下午,
我在XX喝茶。。
BUT!!
随着网络科技的进步,
网络证据会越来越频繁被使用到。
以后电视剧可能会随时出现这句台词:
你可以随便自拍发朋友圈,
但你发的每一条朋友圈都会作为呈堂证供!
需要证据存储的可以找法大大~
好了,
本周的每周盘点栏目暂时到此结束!
作为一个随心所欲的射手座,
只挖坑不填洞是一贯的风格,
如果你觉得这个栏目符合你的胃口,
请原谅小编可能随时开天窗……
白了个白,
各位用户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