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人社发布时间:2022-09-28 15:43:27
劳动合同是打工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护身符,但现实中,还是有些公司“偷奸耍滑”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平时没察觉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可需要维权的时候就犯了难,没有劳动合同就只能吃哑巴亏?还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和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呢?需要什么证据?走!随人社君往下看~
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
1、如何确认劳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另外,下面这些证据也有助于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①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时发放的录用通知书、通知函。
②在用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加班审批、休假审批。
③载有劳动者姓名的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如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应有用人单位公章。
④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有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代表的签字,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⑤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例如某用人单位的代表,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后,到第三方处领取票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用人单位的签名。
⑥录音、录像、照片。劳动者可拍摄其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或者其他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⑦网络聊天信息。用人单位网页上的各种公告消息;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但劳动者事先必须先证明此种即时通讯工具使用者是谁。
⑧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手机短信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同样需要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
温馨提示:劳动争议诉讼维权的第一步即劳动者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方可进一步主张工资、解除补偿、年假待遇等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属于双向选择的过程,在入职之初应选择正规用人单位,在履职过程中要提高保留证据的意识,在维权过程中要合法合理、有理有据。了解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提高保留证据的意识,劳动者才能在发生劳资纠纷时避免因举证不能而无法争取应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