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2-11-07 14:04:05
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时间
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经过数年酝酿与打磨,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公众所关注的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等问题作出系统规制。
我国对于个人信息法律层面的保护,最早的立法可追溯至2004年的《居民身份证法》,在2009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中,专门增加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此后,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持续深度融合,以电子等方式记录的个人信息大量产生,个人信息保护面临严峻挑战,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愈加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逐渐完善。
回溯过去十年,可以说,我国基本构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四梁八柱。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重点强化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依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明确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规则;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体的范围;2017年6月1日,我国首部《网络安全法》实行,专章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2021年1月1日,我国首部《民法典》正式实施,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规则;2021年11月1日,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开始施行,开启了依法全面保护个人信息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