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税务发布时间:2022-11-08 16:44:55
企业所得税又双叒出优惠政策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再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赶紧接收这波政策红利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新税收政策2022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号)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新税收政策有哪些变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税〔2021〕6号):财税〔2018〕99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简单来说:就是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而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升至100%,比例提高后,优惠力度究竟有多大?
【举个例子】
某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投入为1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如按之前75%比例加计扣除,可加计扣除金额为75万元;按现有政策,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后,可加计扣除金额为100万元。企业的加计扣除额提升了。
若按照适用25%企业所得税率计算,企业按现有政策,可少缴纳企业所得税25*25%=6.25万元。
这下明白区别在哪了吧?先别急着退出,要享受政策优惠,还有几个重要知识点你得掌握!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新税收政策解读
【享受主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注册地: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人数、收入、资产: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产品、服务:
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违法、违规: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指标得分: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指标得分细则详见《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 号))
【如何享受】
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划重点: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自行判断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以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根据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情况确定是否可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是否需要申请】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预缴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其他相关资料一并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