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的法定标准(年休假没有休如何补偿)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1-13 16:17:53

马上过年了大家的年休假都休了吗?年假有几天?没休的年休假能跨年度安排吗?单位不允许休年休假,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围绕大家关心的休年假问题,人社部有关负责人给出了权威答案。

带薪年休假的法定标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有5天年休假;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有10天年休假;工作已满20年的,有15天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注: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可以申请跨年休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注意: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补休年假必须在同一年度进行,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跨年为借口将补休清零。

带薪年休假的法定标准

年休假没有休如何补偿

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300%支付报酬。

对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辞职时,年假没休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公式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举例小明累计工作时间18年,2020年底,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此时他已在单位工作300天,年休假已休3天

套用折算公式300/365×10-3~5.2→5天

同理职工新进用人单位时: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其他假期可以取代年假么?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所以,婚假、产假、公司组织的带薪旅游等等假期都不可以取代年假。

未经职工同意,单位组织旅游不能代替年假。

·劳动者对其依法享有的年休假待遇,应当拥有依其自由意愿,自主安排休假时间与方式的权利

·用人单位安排集体外出旅游替代休假的,应当证明此方式属于双方约定的休假方式或符合单位规章制度中的规定,或双方就此形成专门的合意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安排旅游不属于劳动者享受年休假的情况,而应属于用人单位在年休假之外另行提供的奖励或者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