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4-23 16:26:43

要约收购作为一种市场性和公共性极强的收购方式,具有掌握收购主动性、信息披露成本较低等优势,但交易的每一节点又受到法律的强制约束。本文将为您解析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

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一般来说,收购上市公司的途径包括二级市场交易、大宗交易、要约收购、协议收购、间接股权收购以及其他合法方式。

要约收购,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可根据投资者向被收购公司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分为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官方定义为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要约收购的目的,一是实施行业内的横向整合并购。二是大股东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三是通过要约收购获取控股权。

大多数公司的要约收购是溢价收购,对相关公司股价存在一定的刺激。一般来说,要约收购价相对于二级市场股价溢价率越高、要约收购比例越大,其对股价的提振越明显。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约收购的适用情形主要有:

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

②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

③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

1、交易场地不同。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2、股份限制不同。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而协议收购的实施对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

3、公开透明度不同。要约收购由于面向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要约,所有股东都可以平等地获取信息,人人可以自主作出选择,从而降低了内幕交易的可能性,提高了收购效率。而协议收购主要是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持股比例较高的股东来商议,因此对于小股东以及普通投资者来说透明度没有那么高;

4、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

5、收购性质不同。根据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