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什么意思(法律效力和法律约束力的区别)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5-04 14:22:00

法律效力什么意思

(一)法律生效的范围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二)法律上的约束力

如某个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就是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1、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2、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本章所讲的法律效力,即狭义的法律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3、法律对人的效力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①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也不适用。

②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③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④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

法律效力什么意思(法律效力和法律约束力的区别)

法律效力和法律约束力的区别

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以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所谓法律约束力,就是说,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约束力更加强调当事人应严守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法律效力则更加强调当事人依合同及法律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以及在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作为典型的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即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不过这种约束力是形式上的,仅指当事人一方不得无故废止合同,但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的权利、义务并不因此而必然受法律保护。

只有在合同符合法律要求的生效要件时,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的权利、义务才能受法律保护,即产生法律效力。不过因为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合同约束力被合同效力吸收,即合同效力包括当事人不得无故废止合同的内容。如果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有间隔,则在合同成立之后、生效之前,该合同仅具有约束力而不具有效力。合同约束力与合同效力具有不同的内容,合同约束力仅指合同成立之后、生效之前对当事人所具有的拘束力,体现为当事人不得无故废止合同;合同效力指合同生效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主要体现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未生效合同在未生效期间的法律效果即表现为当事人不得无故废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