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5-15 14:32:28
民间借贷合法利息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合法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2月23日修正)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023法院认可利息
举个例子:2023年3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3.65*4等于14.6%,也就是说2023年,年利率超过14.6%的利息是不被法院认可的。月息按3.65%/12个月=0.30%/月,四倍就是0.30%✖️4=1.22%,也就是说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月息1.2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意味着,从2022年8月22日起,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从之前的14.8%降到14.6%。
作为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来说,超出此利率的利息部分,可以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