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23-05-30 17:49:14
二手车要交多少税
1、卖方是法人(企业),买方是自然人(个人),二手车交易环节涉及税种:
卖方 | 买方 | 买方涉及税种 | 卖方涉及税种 | |
法 人 | 自 然 人 | 无 | 增值税 | 如果卖方为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
如果卖方为非二手车经销企业,且为一般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按适用税率;不应抵扣且未抵扣的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
如果卖方为非二手车经销企业,且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纳税义务发生在2023年,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
城建税 | 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补退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征税(注: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
教育费附加 | ||||
地方教育附加 | ||||
车辆购置税 (可能涉及) |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10% | |||
企业所得税 | 作为转让财产收入进行相关处理 |
2、卖方是法人(企业),买方是法人(企业),二手车交易环节涉及税种:
卖方 | 买方 | 买方涉及税种 | 卖方涉及税种 | ||
法 人 | 法 人 | 印 花 税 | 买卖合同按照0.03%的税率征税(注: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增值税 | 如果卖方为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
如果卖方为非二手车经销企业,且为一般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按适用税率;不应抵扣且未抵扣的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
如果卖方为非二手车经销企业,且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纳税义务发生在2023年,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
城建税 | 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补退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征税(注: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
教育费附加 | |||||
地方 教育附加 | |||||
车辆 购置税 (可能涉及) |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10% | ||||
企业 所得税 | 作为转让财产收入进行相关处理 | ||||
印花税 | 买卖合同按照0.03%的税率征税(注: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3、卖方是自然人(个人),买方是法人或自然人,二手车交易环节涉及税种:
卖方 | 买方 | 买方涉及税种 | 卖方涉及税种 | |
自 然 人 | 法 人 或 自 然 人 | 无 | 增值税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
城建税 | 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补退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征税(注: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
教育费附加 | ||||
地方教育附加 | ||||
车辆购置税 (可能涉及) |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10%。 | |||
个人所得税 | 作为转让财产收入进行相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