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标准n+1是什么意思(n+1赔偿怎么算)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6-02 14:53:30

HR经常会听到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一些约定俗成的表述方式,比如,N、N+1、2N,那么,赔偿标准n+1是什么意思,n+1赔偿怎么算?

赔偿标准n+1是什么意思

N是指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N+1”的“1”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提到的“代通资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应当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在无过失性辞退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应当获得N+1的经济补偿。

作为最为常见的补偿金的计算方式,N+1的适用也有严格的前提,除了协商解除,N+1只有三种情形:分别是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三种情形也属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单方解除,就需要支付N+1。如果提前三十日通知,则只需要支付N。不过,用人单位依据这三种情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操作不当,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赔偿标准n+1是什么意思(n+1赔偿怎么算)

n+1赔偿怎么算

N代表工作年限。

比如:员工工作四年被辞退,N代表4、工作八年被辞退,N代表8。如果员工工作年限不满1年,N分为两种情况:超过6个月,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0.5年计算。比如职工工作年限3年6个月1天,N按照4计算。

经济补偿金=N×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员工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份计算平均工资。

“N+1”指的是经济补偿金加上1个月的代通知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这里的1指的是上一个月的应发工资,而不是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