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6-21 17:24:18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各单位都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制度,然而,帮休假的同事打卡伪造考勤记录,用人单位有权开除涉事员工吗?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听听,河西法院法官蔡常余如何解读本案要点。
案情回顾
张某与李某同为甲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甲公司发现张某使用指纹膜,为正在休假的李某打卡,张某本人承认已代替李某打卡共计108个工时。
甲公司经研究决定,解除张某和李某的劳动关系,张某不服申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仲裁委驳回了张某的仲裁请求,张某不认可该仲裁结果起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
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与张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无偿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二)欺骗公司、欺骗合作单位、欺骗客户的。”
法院认为,张某在明知其行为是为了帮助李某,规避甲公司考勤制度的情况下,仍使用指纹膜替正在休假的李某打卡,扰乱了甲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不诚信行为,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系合法解除,最终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使用指纹膜代为打卡的行为主观恶意较大,扰乱了用人单位的管理秩序,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且指纹膜若被广泛使用,也会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用人单位要求使用指纹打卡,就是要避免代为打卡的情况出现,确保劳动者出勤。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同事委托进行代为打卡的情况时,应该勇敢说“不”,切不可因顾及面子而违反劳动纪律。
来源:河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