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怎么回事(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来源:法制日报发布时间:2023-07-03 17:06:50

说到“财产保全”,可能有些人还不了解,其实它离我们并不遥远,相信很多打过合同、财产纠纷官司的公司或个人都向法院申请过财产保全。那么,财产保全到底是啥?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长?不要着急,关于财产保全,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Q1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限制其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

财产保全一般包括2种,分别是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举个例子,很多人经常会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如果诉至法院,但发现对方偷偷转移财产,这种情况就可以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加了一道高效“保险锁”。

Q2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针对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起诉之前,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必须情况紧急(比如故意转移财产、将要破产等)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主动提出申请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4)申请人应当根据法院要求提供适当的担保(现金担保、房产担保、保全保险、金融机构保函等)

◆针对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是相对于诉前财产保全而言,是指案件进入审理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不能或难以被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据职权,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有特定的原因,比如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

(2)可以是当事人申请,也可以是法院依职权进行

(3)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需要注意的是,判决后执行前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并非案件判决了就不能申请财产保全。此外,仲裁程序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

Q3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选择保全法院,一般按照如下标准判断:

(1)诉前财产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2)诉讼财产保全:向审理案件的法院

◆按照法院要求提供资料,一般包括如下资料:

(1)保全申请书

(2)财产担保文件

(3)法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需要注意,保全的财产信息或线索非常重要。诉前保全,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准确的财产信息(比如房产的坐落位置、权利人、房产证号等);诉讼保全,则相对宽松,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财产保全是怎么回事(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Q4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一般来说,实践中保全的对象主要包括:

(1)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

(2)被申请人名下的车辆、船舶等

(3)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包括微信、支付宝等账户)

(4)被申请人的股票账户、股权投资、特定金融理财产品等

(5)被申请人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

(6)被申请人的厂房、机器设备等

(7)被申请人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8)其他各类被申请人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Q5

当事人确定可以胜诉,才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囿于举证质证、庭审陈述等各种情形,当事人认为自身权益受侵害而提起诉讼与人民法院最终查明事实后作出裁判可能存有结果上的不一致,不应严苛要求当事人只有在确定其诉请内容与法院最终裁判结果相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诉权或提起财产保全。

法律也没有规定当事人确定胜诉才能提起财产保全。但是,法院有权依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保全。

Q6

如果出现保全错误,被申请人的损失如何赔偿?

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因此,虽然申请财产保全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但是,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因为错误申请造成被申请人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此时,如果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了足额的担保,则由担保方承担责任,比如保险公司理赔。

Q7

财产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及101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其中,针对诉前保全,要以情况紧急为前提);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Q8

财产被保全后,可否继续使用?

财产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人民法院应妥善保管。如果是交给当事人或有关单位保管,则其应妥善保管。原则上均不得使用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但是,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

Q9

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长?

民事诉讼法第487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Q10

申请财产保全多久可以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此外,以下情形下申请人应及时申请解除保全:诉前保全后,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感谢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余菲菲律师为本文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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