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7-14 16:31:45
工伤认定,概括起来就是3个“工”字: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简单理解就是因为受工作牵连而受到伤害就能认定工伤。本文科普工伤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最新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工伤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上下班途中受伤认定工伤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则无法认定为工伤。
最新工伤认定条件
根据最新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条件如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