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记录如何申请消除(网上操作指南)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7-20 13:44:14

行政处罚记录如何申请消除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规定:

自2017年7月31日起,行政处罚信息在公示网站公示期限暂定为一年,其中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暂定为三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示期限起始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限届满的,公示网站应当撤下相关信息,不再对外公示,并不再作为失信惩戒依据。

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内,行政相对人要求撤下已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应向公示网站提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出具的书面材料,证明其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主动纠正了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了不利影响,公示网站应在核实相关情况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但是,对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信用修复,公示期限内不得撤下。

行政处罚记录如何申请消除

行政处罚记录消除操作指南

行政相对人通过“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决定书文号右侧的“在线申请修复”按钮,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页面后,按程序提交修复材料。

行政处罚记录消除操作指南

一般失信行为

指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行政处罚信息。

——自行政处罚之日起满 3 个月后可申请修复。已超最长公示期(1 年)的一般失信行为,申请修复时,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严重失信行为

主要是指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行政处罚信息。

——自行政处罚之日起满 6 个月后可申请修复,期间需参加信用修复培训。

特定严重失信行为

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按最长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行政处罚记录消除准备材料

1、信用修复承诺书

在“信用中国”官网信用修复页面可直接下载

信用修复承诺书

2、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件

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3、提供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1)行政处罚决定书;(2)若有罚款须提供缴交罚款收据,若仅为警告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整改报告;(3)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材料(可参考以下模板)。

4、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

在“信用中国”官网信用修复页面可直接下载

5、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

当处罚事项涉及严重失信行为时,信用修复需参加培训并提供证明材料。

6、信用报告

当处罚事项涉及严重失信行为时,信用修复需参加培训并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