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豫法阳光发布时间:2023-07-28 14:15:25
张某系出售材料的商家
李某曾在张某处购买试用材料
因协商退款事宜
李某向张某提供了
自己的支付宝收款二维码
并通过该二维码
成功收取张某220元退款
2022年9月24日
张某向其他供货商转钱时
误将16090元货款通过该二维码
转给了李某
张某当即联系支付宝客服
客服称已无法撤销
张某又联系李某退款遭拒
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要求返还16090元和占用利息
及为主张权利支出的
差旅费等损失53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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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法律规定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的
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
返还取得的利益
本案中
李某向张某提供
案涉支付宝二维码
与张某交易并结算成功
可认定李某拥有
案涉支付宝账户的
管理使用收益权利
其通过该支付宝账户获得的16090元转款
没有法律根据
张某因此受到损失
主张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款
及相应利息
依法应予支持
另根据《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
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
返还其取得的利益
并依法赔偿损失”
李某应当知道其取得的利益
没有法律根据
且张某提交证据证明
因李某不当得利
导致其产生差旅费等损失
现张某主张李某赔偿损失5312元
依法应予支持
依照《民法典》等相关规定
判决李某返还张某
不当得利款16090元及利息
并赔偿张某差旅费等损失5312元
同时对李某不诚信的行为
予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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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支付宝、微信
还是各个银行的APP
在转账操作时
应仔细核对收款的户名
以及收款的账号
收款银行等相关信息
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相关转账操作
一旦发现转错账
及时向客服咨询求助
能撤回的及时撤回
无法撤回的
应联系收款人
说明情况协商退钱
如对方拒不退还
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提醒“幸运”收款者
天上不会掉馅饼
不当得利须返还
转自:豫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