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税务局发布时间:2023-07-31 17:35:2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申请条件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四条规定外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3.点击【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点击【办理】进入一般纳税人登记界面
4.阅读填表说明后点击【确认】-【下一步】,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意事项
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航空运输企业、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邮政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一律由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