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8-07 17:59:02
快手直播卖货推广合作协议(个人主播)
(本协议为无坑位费无押金版)
甲方(商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主播):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
鉴于:
甲方为合法经营正常营业的公司,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甲方目前主营 产品,希望通过网络主播直播推广的方式进行销售,乙方擅长该类产品的销售,具有开展网络直播所需要的才艺和经验,能够带货,双方就带货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期限
(一)合作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合作有效期届满,如甲乙继续合作,则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一)甲方提供需要推广销售的产品和资金,乙方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上用甲方指定的直播账号开展直播,对甲方产品进行推广销售,产品销售产生的销售额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成(各方也可根据产品利润分成,约定不以销售额为分成计算基数,而以利润作为计算基数的,甲方应明确产品的售价和成本,以便算产品利润)。
(二)方应该保证为为甲方的月直播有效天数不得低于 天,累计不得低于时长60个小时,乙方在直播中可以/不可以销售其他商家的产品,若销售其他商家的产品,乙方应保证推荐和销售甲方产品的时间不得低于 小时/次。
(三)本协议无坑位费、无押金,不保证销售量,若甲方要求乙方保证销售量,可签订本协议补充协议或者另行签订对赌协议。
第三条 合作方式
(一)甲方指定乙方在 平台上用甲方指定的直播账号(IP账号为: )进行直播推广销售产品。该账号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因销售行为需要对账号进行装修和改造的,应征得甲方同意,若产生费用的,双方单独结算。直播平台虽可以0粉丝直播,但是为保障直播效果,甲方应按照平台属性对直播账号进行提前打造或者持续打造。
(二)乙方在直播平台的指导下,在互联网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和商品推广活动。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为独家合作,具有排他性,即甲方指定的同一直播平台上的同一直播账号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得有其他主播用该直播账号进行产品推广的商业活动。本协议独家直播仅限于平台,双方在其他平台的合作不受影响。
(四)合作期内,甲方提供产品推广所需的资金,初步暂定为 元,超过 元的,各方协商是否追加。甲方有权并向乙方提供需要直播推广销售的产品,每次或每个周期的产品推广,甲方需在直播开始前_3_个工作日内将产品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共同确认直播平台、直播账号、直播时间、产品信息、产品成本和销售价格等具体项目。
(五)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信息推广内容或范围与双方约定不符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直播的,则由此产生的推广费用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仅负责为甲方提供推广服务,不与最终用户之间发生任何法律关系,乙方推广的产品和服务最终结果由甲方承担,因为、甲方发货迟缓或者缺货等导致退款投诉等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直播销售产品产生的销售款,由双方按照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分成比例为 %,乙方为 %。
(二)直播没有出货的,没有形成客户购买的,各方无法分润,各方不结算。
(三)分成按月结算,甲方须在次月3日前将上月的利润分成统一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四)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合法性、适当性。如果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平台建设、技术支持和维护、运营和用户管理、客户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并承担上述事项相应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以配合乙方的各项直播推广活动。
(四)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销售分成。
(五)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直播活动,并对乙方的直播方式、内容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
(六)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对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或服务应当向用户做出真实的陈述或明确的警示。
(七)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
(八)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广告链接内容的真实性,不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共道德准则,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对其产品或经营内容等不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虚假宣传。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必须保证具备直播销售产品经验,若乙方连续 天或连续累计 次直播销售产品数量未达 件的,甲方有权更换主播,因销量问题导致的主播更换,本合同履行终止,本协议终止时,双方结清分成。
(二)甲方有权对直播行为、内容等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进行直播推广服务。
(四)如因乙方直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直播行为不得导致甲方被封号,若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被封号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做出权重以及粉丝量一致的号,或者直接由乙方承担现金赔偿责任。
(五)乙方对直播方式、内容享有自主决定和策划的权利,甲方、乙方不得无故干涉。
(六)乙方保证其有资格并有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七)如乙方需要用其他直播账号或在其他直播平台上进行产品推广销售,需要事先向甲方报备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八)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被理解为乙方对甲方所推广的服务或产品向第三人(消费者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做出了任何的承诺和/或保证。
第七条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外的任何主体披露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及本协议内容。本协议保密期限为长期,不因本协议到期而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在直播产生销售款后,甲方应按约按时足额支付销售分成,每逾期一天,按未付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未付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有效直播时长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时长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发放本协议约定的销售额分成比例。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直播无法进行的,各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变更合作方式。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被解除的,各方均不构成违约。前述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或合理控制的事件,且该等事件对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发生实质性妨碍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暴动、罢工、灾、政府政策变更、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网络故障、电信/联通管制、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通讯运营商服务延迟及技术故障等类似事件。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诉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