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转租 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吗?

来源:豫法阳光发布时间:2023-08-21 11:38:02

我们知道

在租房时会和房东签订租赁协议

但是有的租客未经过房东的同意

把房子进行转租

从中谋取利益

那么,不经房东同意转租

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吗?

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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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7年,赵某将位于某小区的自建两层门面房出租给钱某使用,双方约定租期为10年,年租金为47000元,每年交纳一次。房屋交付后,钱某花费10万余元装修后用于经营窗帘店,并按约向赵某交付租金至2019年。2020年,钱某搬至他处经营,遂将房屋转租给孙某、李某,分别收取租金3万余元、4万余元。

2022年,孙某、李某与钱某协商降租事宜未果,遂与租用房屋的实际房东赵某联系。赵某得知此情况后,以未经同意擅自转租为由拒绝收取钱某的租金,并与孙某、李某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2万余元、3万余元,并收取了一年的租金。

钱某得知后,以双方合同未到期为由,将赵某起诉至灵宝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合同。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与钱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转租事宜,钱某也未能举证证实转租行为经过赵某同意,故赵某有权解除合同,且目前涉案房屋已经出租给他人,赵某和钱某之间的合同已无法实际履行。

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情况后,为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释法明理。最终,钱某不再坚持继续履行合同,而主张装修损失补偿。经调解,赵某自愿一次性当场支付钱某35000元,双方矛盾得到化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规定系赋予出租人的法定解除权,当承租人擅自转租获取差价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其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该规定对出租人的法定解除权进行了限制。

法官说法

日常生活中,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是否明确约定允许转租以及允许转租的条件,当发现出租房屋可能存在转租行为时,出租人应及时行使权利并保存证据,以免错过六个月的期限。承租人也切莫为谋取差价擅自转租,一旦被出租人解除合同,将同时面对向出租人、次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尴尬境地。次承租人应当及时查验房屋的权属证书。如果系转租房屋,应要求承租人出具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说明或要求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确认,以免遭受损失。

来源:豫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