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漏洞盗窃,法院判了!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09-05 11:58:30

利用APP的网络漏洞

盗取电子礼品卡

法院怎样挽救失足少年

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利用网络漏洞盗窃,法院判了!

案情简介

某饮品店线上APP推出电子礼品卡,需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账号购买。17岁的周某利用没有余额的账号成功购买,并获取面值30元及1000元的电子礼品卡两张。在购买过程中,因意外发现该活动存在网络漏洞,周某开始注册账号并大肆盗取电子礼品卡,总面值金额超过200万元。案发后,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周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从侦查阶段即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此外,被告人已退赔30万元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

综上,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周某向被害单位退赔。该判决已生效。

鹏法君说法

利用网络漏洞盗窃,法院判了!

梁艳芳

南山法院西丽法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本案中,法院引入《法官寄语》机制。在判决生效后,为周某“量身定制”了《法官寄语》,让他充分认识到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剖析犯罪成因、点明改错方向,帮助其改过自新后重新回归社会。判刑只是对其错误过往的评价,并不是对未来生活的评判。宣判后,周某主动表示服从判决,将认真服刑,真心悔过。

鹏法君在此提醒,未成年人要树立法治意识,规范自身言行。家长和学校在发现未成年人具有不良行为时,应及时加以管教和干预,避免产生无法挽回的后果。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凝成合力,相互配合,才能共同推进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钱观、道德观、消费观,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供稿:南山区法院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