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什么意思(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9-08 16:06:51

消费税是什么意思

消费税是指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征收对象并非所有商品,而是只针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是一种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简单来说就是,对货物征收了增值税以后,又挑选出一些特定的消费品所征收的税费。

从起源上来讲,消费税是1994年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与增值税相同,消费税也实行价内税。消费税也属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都需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收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一种财政手段,可以为国家提供税收收入,用于支持公共事业和社会福利;二是作为一种调控手段,可以通过调整税率来引导消费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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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目前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15个税目,税率包括5%、10%、15%、20%等4档税率。

消费税征收范围可以总结为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具体如下:

第1类:一些容易造成过度消费,而且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的特殊消费品。如烟(只要是以烟叶为生产原料)、酒(酒精度数在一度以上)、鞭炮、焰火等;

第2类:高档奢侈品和并非生活中的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3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4类:不可再生和不可以找到替代品的石油类消费品类,如各类成品油:汽油、柴油、燃油、润滑油、航空煤油等;

第5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我国消费税政策也有过几次大的调整。总体上看是有减有增、有进有出。加税的主要是破坏生态环境和消耗自然资源的消费品,取消或免征的大多是随着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方式变化,由非必需品或奢侈品转为必需品的消费品,而这种消费税的结构性调整减轻了普通居民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