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什么意思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10-20 15:53:41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什么意思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指在律师事务所中享有权力和责任的高级律师,通常与其他合伙人共同管理和经营律师事务所,参与决策并承担一定的业务风险。

作为合伙人,通常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如执业年限要求,通常要求执业5年以上,并且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此外,成为合伙人可能还需要履行出资义务,并完成一定的创收任务。

合伙人在律师事务所中的地位和角色高于其他律师,他们在律所的运营和发展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他们可能参与人事管理、财务规划、战略发展以及利润分享等方面的决策。合伙人通常也会拥有自己的律师团队,并负责指导和指导其他律师的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根据具体的合伙协议拥有不同的权利和责任,包括承担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因此,根据级别高低,合伙人之间的权益分配、责任承担等方面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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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十条 合伙人是指加入合伙律师事务所,参与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并对合伙律师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律师。

第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 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或者被推选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提请修改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五)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六)依照合伙协议对律师事务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七)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二)遵守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四)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五)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