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条件(低保条件最新标准)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11-02 14:18:59

低保申请条件

低保是国家为了保障特困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和无劳动能力的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提出低保申请:

1.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各地政府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低保标准。一般情况下,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必须低于当地规定的低保标准。

2.家庭财产情况符合规定。政策规定,有房产的家庭必须只有一套住房;有存款的家庭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得有其他收入。

3.居住地在当地范围内。低保是地方政府的一项福利政策,只有在本地区居住满一定时间的人才有资格申请。不同地区的居住时间不同,申请时需了解当地规定。

4.其他界定。政策规定,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纳入低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如经审核,其个人收入财产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纳入低保范围。

举例说明:

比如某地低保标准为每月500元,张三一家4口人,只有张三每个月有1600元收入,那么张三的家庭人均收入就是400元,比低保标准低100元,只要他们家庭财产条件符合规定,比如家里没有2套以上的商品房,存款不高于一定金额等(具体条件可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就可以申请并获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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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条件最新标准

- 基本生活费:每月按照核定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

- 医疗费用:一般按照当地医疗救助政策提供相应的费用补贴。

- 其他补贴:如子女教育费、住房补贴、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分类施保金等,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帮助。

相关法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