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9-06-18 17:37:51
履行买卖合同买方要注意什么?买卖合同的双方包括卖方和买方,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实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买方要注意对货物的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书面异议,避免扩大损失,一起和法大大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1、验收货物时应注意的问题
通常验收是接收标的物一方的权利也是其义务。接收人对接收的标的物如果没有及时进行验收,没有履行应尽的,需对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验收时,如不能及时检验的,在签收单上切不可注明合格或未检验的字样,但可以注明待检验的字样。
2、对于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当需方发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在合同约定的质量异议期内及时向供方书面提出异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质量异议期,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提出,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质量异议通知中应当详细具体地说明货物存在的质量问题所在,有数个质量问题时,应一一列明,否则需方就未通知的部分瑕疵很可能丧失。切勿只提出口头异议,并以此为由拒付货款。
3、付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付款如果是现金,实际收款人必须是合同中指定的收款人,或者是持供方的人。付款后应让收款人出具现金收据,列明付款金额、付款事由等。付款如果是通过银行直接划帐,应保存相关银行的交易记录。在货款支付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签约对方单位以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如果对方提出变更收款单位,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条款作为原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盖章确认后方可变更。一定要杜绝仅凭单方变更通知即改变付款对象的情况。
若中途想停止合作怎么办
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我方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中止履行的条件:《合同法》第68条规定: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法》第94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定解除合同要注意该权利的行使也要遵循《合同法》的规定,否则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比如要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要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或者合理的时间内发出通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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