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产假2023年新规定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11-16 16:29:25

广东产假2023年新规定

广东产假天数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所以,广东省产假天数是98天+80天=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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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产假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所以,广东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员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按月发放,用人单位申领生育津贴后,高于职工的原工资标准的将差额支付给职工,低于职工的原工资标准,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