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2-06-07 10:39:05
偷税漏税怎么判刑?偷税漏税罚缴是如何定档的?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总有一些人想耍些“小聪明”,偷税、漏税、逃税,那么哪些情形会涉嫌逃税罪呢?这个罪又是怎么判刑的呢?
按照规定,纳税人逃税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或者纳税人5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税,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再或者扣缴义务人逃税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成立逃税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纳税人逃税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数额巨大的标准,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案例分析
举个例子,李四自己经营了一家小店,卖些生活用品,一年到头,还是赚了一些钱,但是李四看到自己要交的税款,觉得太多了,这一扣,自己也没剩多少。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少报自己的收入,多报自己的支出,通过这样的方法,最后李四只交了10万的税款,少交了6万。被税务机关发现后,还打死不承认自己逃税了。李四的行为就构成逃税罪,最高可判3年。
小编提醒: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以完全彻底地履行应尽的纳税义务,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