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离职吗?有哪些劳动风险?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8-03-02 00:00:00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离职吗?有哪些劳动风险?

员工跟企业确定劳动关系时,法律规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可是有些企业因为疏忽或其他原因,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那么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离职吗?没签劳动合同又有哪些劳动风险呢?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没签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合同关系时,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无论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事实存在,在本身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现行的《劳动法》,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方式予以补偿;工作时间未满一年者不补偿。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则删除了“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这句话,也就是说企业裁员故意抬高门槛、找茬,如“末位淘汰,终止劳动合同”等等,今后企业随意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将受到全面遏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执行。

此外,新劳动合同法法还加强了对老职工权益的保护,明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即便是劳动者真的不愿意续签,单位终止合同的同时,也还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