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可以作为被单位辞退的理由?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8-03-12 00:00:00

             

员工拒绝加班可以作为被单位辞退的理由?

《劳动法》规定,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职工在四种特殊情况下被要求加班不得拒绝。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与员工协商的,因为加班需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71条规定,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除外),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时,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我们平时安排员工加班,从来就没有和员工协商,员工一样乖乖的加班了,那又怎么解释呢?其实,员工接受你的安排进行了加班,说明员工已实际行为与你协商一致了,很好理解啊。

  另外注意的是,劳动法对加班时间做了规定,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超过了法定最长加班时间,将面临行政处罚风险。不过,在劳动争议中,仲裁机构和法院只管公司是否支付了加班费,付清了加班费即可,是否超过法定最长加班时间,不关裁判机关的事,因为行政处罚归劳动监察部门管。

    四种情形职工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这4种情形是: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员工拒绝加班能否处分或解雇

  非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下公司安排加班,员工有权拒绝。公司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给予处分或解雇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