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合同违约金怎么定义?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8-06-21 00:00:00


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我们想要购买新车,就需要签订一份购车合同,这份合同也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购车合同中有违约金一项,违约金的制定比较灵活,所以很多人会问,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怎么定义的?下面跟随法大大一起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一、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怎么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解释二》关于违约金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在赋予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自由的同时,又规定了当事人得就违约金数额主张调整。实践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加以调整的情形时有发生。

二、购车合同违约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购车属于大件商品,必须仔细。购车合同中必须明确列明车子的品牌、产地、制造商、型号、批号、配置以及颜色(包括内装)等。对于一些消费者不熟悉的额外项目,要在审核时询问清楚。

另外,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违约金还是退车等。此外,还必须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也会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非常不利。

三、购车合同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1、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下称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下称接受方)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定金具有两个作用,它不单可以作为的证明,还对合同起到担保作用。

如双方合同对违约的处理方法没有明确约定时,若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接受方返回定金;若接受方违约,应双倍返回给付方所支付的定金数。


2、什么是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接受方的保证。

若接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接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担保作用(即使有也是给付方对接受方的单方保证)所以如果当出现这种购车纠纷时,4S店有权不返还消费者之前支付的定金;如果之前支付的是订金,除扣除部分违约金外,消费者可以要回部分订金。而如果你自己将订金私自理解为定金的,当出现纠纷时,就算找法院也无济于事,这种情况法院基本都不受理,只能私自找对方协商。

综上所述,关于购车合同违约金多少钱这个问题,一般当事人可以灵活的制定违约金这一项,但是我们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买卖双方制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左右的,就可认定为违约金过高,所以当事人可以制定低于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因内容库庞大政策法规或有变动可能会导致少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若内容有误欢迎联系法大大反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