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改个人户口上的名字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8-08-22 00:00:00

当人们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好或是其他原因,可以去改名字。修改名字是公民的权利,但是一旦改名字后,相对应资料的名字也要进行更改。那么档案改名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和法大大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档案改名字的流程:

个人档案中已有的资料是不能随便修改的,填写的是什么名就是什么名。只需将在公安部门改名的证明放进个人档案内即可,以后填写有关资料时用新的名字就可以了。

改名字的费用:

改名字并不需要花费费用,但改名的程序相对繁琐,需要向住所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有充分且能够被接受的改名理由。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改名本身不收费,只是换身份证要收20元换证费用。大约费用就是户口工本费25元,有的地方30元、50元不等。

改名字的手续: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若是单位职工的话,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其他证明。

准备好自己已经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姓别是不允许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员以前是跟母亲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亲姓,跟父亲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亲姓。在工作时间到自己户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中心申请办理,跟户籍科的人员说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关资料给他们。
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满16岁办理身份证时候,一起把身份证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费,上大学、工作之后改名字影响比较大,比较麻烦。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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