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昆明旅行社启用电子合同

来源:都市时报数字报发布时间:2018-08-30 00:00:00

昆明市旅行社电子合同将于9月1日起全面启用,全市所有旅行社与旅游者都应当签订电子合同。旅行社按照规范填写完合同内容后,将合同提交并发送短信给旅游者审核确认,旅游者在手机平台上点击“签署合同”并输入验证码,短短几分钟内就能完成电子合同在线签订,并能便捷地随时在手机上查看。


9月起,昆明旅行社启用电子合同


与纸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合同中必须明确不得安排购物

即将启用的《昆明市旅游电子合同示范文本》,由昆明市旅发委、市工商局根据《旅游法》及云南省旅发委、省工商局制订的2017年版《昆明市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订,涵盖一日游电子合同、省内游电子合同、省外游电子合同、出境游电子合同和单项委托电子合同五个类别。

根据示范文本,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电子合同时,必须明确该行程开始、结束时间及接待旅行社名称、行程中的接待标准;不得安排购物;必须明确该行程所产生的团费情况,不得在本合同之外,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补充条款中必须明确其他相关费用及旅游者有无特殊要求等。同时,电子合同游客列表中,必须完整填写参团旅游者的身份证信息和联系方式。

“对旅行社来说,只有完整填写电子示范文本要求的所有内容,电子合同才能提交。”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信息处处长王彦斌说,电子合同提交并生成后,游客会收到一条确认短信,点击短信中的超链接可以看到详细的电子合同。游客审核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只需点击“签署合同”并输入验证码,就能在短短几分钟内完成电子合同的在线签订。

昆明市工商局旅游管理处处长黄应辉说,经过实名认证且具有可靠电子签名的旅游电子合同,具有与纸质旅游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监管部门能随时调取,有效杜绝“阴阳合同”、假冒合同

“推行电子合同将在旅行社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波说,全面实施旅游电子合同后,通过统一电子编码实现旅游合同的签署电子化过程,让整个服务更为透明化。旅行社的每份电子合同,一经游客签名确认就传送存档并长期保存,能有效杜绝“阴阳合同”、假冒合同等现象的发生。监管部门随时可以调取任何一家旅行社的旅游合同,不会出现让旅行社出示旅游合同时找不到的情况。

对旅行社来说,采用旅游电子合同,使得合同的管理全部电子化,旅行社可在线进行合同搜索、查阅、归档、备份,大大提升平台合同管理效率,杜绝旅游合同丢失、损坏等现象的发生,还能省去每份合同3.5元的工本费用。

此外,预计本月中旬,昆明旅行社将能开具旅游合同电子发票。


旅行社推荐产品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并建立不文明游客档案

旅客在签订电子合同时,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推荐产品时需提供《产品说明书》,包括:旅行线路及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地点及等级标准,餐饮安排标准及次数,娱乐安排,导游服务安排,服务价格包含或不包含的内容以及限制条件(如报价的有效时段、人数限制、成人价、儿童价等),旅游景区及其游览时间,旅游目的地介绍及注意事项,安全保障措施及旅游者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购买说明,紧急情况联络及应急救援电话、投诉电话。

值得一提的是,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针对旅游电子合同启用一事,已对213家旅行社进行了12期培训。要求旅行社要建立不文明游客档案,与相关部门、行业联动、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设立“游客不文明行为“红黑榜”,实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报送报告制度”,落实“旅游不文明记录(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