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的有哪些)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22-12-20 16:06:02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的有哪些?

遇到这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情况

①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②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③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国有粮食购销X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除外)。

④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

⑤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⑥出口货物劳务的(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

⑦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⑧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他个人出租或者销售不动产除外。

2、与差额纳税相关的项目

①经纪代理服务

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旅游服务

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劳务派遣服务

纳税人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以上方式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④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试点纳税人提供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⑤安全保护服务

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⑥接受捐款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⑦在境内开展考试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⑧境内机票代理服务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购买方开具行程单,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⑨签证代理服务

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⑩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

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⑪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纳税人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3、与销售特定货物相关的项目

①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银行自制的金融专业发票。

③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销售符合减征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

①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自行开具或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营改增试点前发生业务

还有这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哦!

①纳税人在原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56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行办法》的公告》第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