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2-12-20 17:44:06

劳动者提前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离职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辞职一般可以通过和用人单位协商或者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劳动者还可以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随时走人。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辞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因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那么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离职。

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递交辞呈后,如果单位没有在30日内予以批准,劳动者不得离岗;递交辞呈满30日后,即使未获单位批准,劳动者也可离开。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提出辞呈后,如单位需要,可以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30日的劳动义务;如单位不需要,在预告期30日内,单位可随时让劳动者离职并做好工作交接。

劳动者提前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