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6-06 15:53:51

对于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况,如果我们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那么,劳动仲裁部门是不会受理的,还有一些即使是劳动争议,但也不满足受理条件,也不会受理。今天就讲解下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1、被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简单地来说,就是劳动争议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不属于用人单位的,比如个体工商户、已注销的企业,就没有资格成为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一般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一般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第一种是“级别错”,申请仲裁之前需查询所诉争议应当属于哪一级仲裁院受理。第二种是“属地错”,申请仲裁之前应当查询所诉单位登记注册地,注册地属于兜底负责处理。如注册地与实际合同履行地有差异,若要在实际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则申请人最好提供关于履行地证据,以免被申请人提出管辖权异议。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分为普通时效和特别时效,普通时效期间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特别时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均可以主张,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只有劳动报酬才适用特别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劳动仲裁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①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②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③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④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⑤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③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④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可以自己处理不请代理人)。

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者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裁决。一般仲裁机构决定是否受理的期限是五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的,就要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因与劳动有关的权利、义务、问题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申请仲裁。

2、当事人为中央和市属合资、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或所属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应到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与国有、集体、个体、联营、股份制和乡镇企业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或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到该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劳动仲裁部门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5、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诉书。

6、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

7、劳动争议立案后,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仲裁部门的审理工作,及时递交有关材料,按时出庭,并对各自所提问题负有举出证据的责任。

8、双方当事人均可委托1-2名律师或其他人参加仲裁活动,但需先向仲裁部门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盖章并明确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9、双方当事人得知立案后,均需预交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结案后仲裁委员会会视案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费用。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调解或双方部分败诉的争议,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双方各自分担仲裁费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