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办法范本(通用印章管理制度最新)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7-05 18:10:17

印章管理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一旦在文件盖有企业印章即代表企业对该文件的认可,所以一定要管理好印章。本文整理了印章管理办法范本、通用印章管理制度,供各位老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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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办法范本1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现根据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条 印章统一由总经办专人负责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外出时,由总经办指定人员代管。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范围管好和用好印章,特殊情况需报秘书长批准。

第二条 印章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得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违章违纪。印章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随用随锁。

第三条 呈送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公文、信函、报表等,须经财务部或总经办签发后方可盖章。

第四条 出具的文函、证件、合同、协议等,由主管签批后盖章;重要文件需经理事长签批后盖章。

第五条 加盖公章的位置要正确。公文用印要印迹清晰,位置端正,印要盖在署名中央,以盖印时能压住年月日为宜;与其它单位联合行文的,印迹不可互相重叠;公文用印必须与署名一致。

第六条 建立印章登记制度,盖章时需向事务部登记使用印章事由,以供日后查阅。

第七条 加盖公章时,印章保管人员应亲自加盖,不得把印章交给他人自行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的修改权、解释权属XX公司。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XX月XX日起执行。

印章管理办法范本2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 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第三条 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第四条 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五条 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第六条 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 印章地使用

第七条 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第八条 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九条 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条 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第十二条 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十四条 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第十五条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十六条 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章 责任

第十七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第十八条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印章管理办法范本3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规范用印管理流程,加强对公司印章的刻制、改正与废止、使用及管理,明确相关用印手续及责任,保证用印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种印章的刻制、使用和销毁的管理。

第三条 印章分类

(一) 印鉴:公司向主管部门登记的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法人单位公章、财务/发票专用章、公司合同专用章等;

(二) 职章:刻有公司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不对外使用的部门章需加注“对内专用”;

(四) 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章 刻制与领用

第四条 行政部负责印章的刻制、使用过程控制及销毁工作,印章保管人员的档案建立。

第五条 申请刻章部门为具体印章保管、使用部门,公司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指定人员保管,其他印章由相应部门领导指定人员保管。

第六条 刻制:需求部门填写《刻章申请单》,将印章样式标明在表单中,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制刻。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印章。

第七条 制刻到位后,行政部将印章留下印模,建立《印章保管人员档案表》;印刻部门印章保管人员在《印章保管人员档案表》上签字确认后,印章由申请部门管理使用。

第八条 行政部保留《刻章申请单》及《印章保管人员档案表》。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九条 每类印章必须确定唯一的印章保管人员,未销毁的停业、注销等停止经营单位的印章也必须确定唯一印章保管人员。

第十条 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用印人员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连同需盖章的文件、文稿等交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即可用印。

第十一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的采购、销售合同

按公司签订采购、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凭审批结果用印,不用再单独填写《用印申请单》;合同专用章管理员要对有签字权限人员的签名留底,对签批的合同签字进行核对,无误后用印并填写用印审批台帐,并将《用印审批登记台帐》定期归档保管。同时,一旦发生岗位变动,需要将以上表格与新人进行书面交接。

第十二条 需要使用部门印章,用印人员需填写用印审批登记台帐,连同需盖章的文件、文稿等交部门经理签批后,即可用印。

第十三条 非本部门主管业务的用印,必须通过主管业务部门会签后才可用印

如,涉及招聘、招工资料(含签订、续签劳动合同);调入、调出、聘任、解聘、开除、辞退人员等材料,必须通过企管部会签后才可用印;涉及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等工商事务的用印,必须通过行政部会签后才可用印。

第十四条 公章保管人员在用印后,对《用印申请单》编号、留存,并填写《用印审批登记台帐》,并将《用印审批登记台帐》定期归档保管。同时,一旦发生岗位变动,需要将以上表格与新人进行书面交接。

第十五条 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出差等情况出现离岗4小时以上(重要印章的印章保管人员离岗2小时以上)的,需将印章交主管部门领导或领导指定人员,并填写《印章交接单》,有交接记录,各种用印程序、规定必须交代清楚,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 印章保管人员请假、出差等返回后,接替人员应将接替期间的用印单据等一并交还印章保管人员。

第十七条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信笺或空白文书上加盖印鉴,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对空白文书要编号,注明用途、附情况说明,并复印存档以及跟踪其使用情况,对未用完的空白文书应及时收回注销。

第十八条 原则上公章、合同专用章不得带出外用。特殊情况下需带出外用的,需由经办人做出书面报告,注明用途、借用时间,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带出外用。

第十九条 上级领导无权强迫印章保管人员用印,对于该种情况,印章保管人员应立即拒绝,否则一切责任由印章保管人员承担。

第二十条 印章保管人员对遇有自己不能掌握的新型或复杂用印申请要在用印前请示总经理,确认后方能用印。

第二十一条 公司印章在遇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各印章保管人员应迅速向部门经理及行政部报告,并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行政部根据情况依照本规定的手续办理。

第四章 销毁

第二十二条 印章销毁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由行政部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总经理同意后,统一销毁,同时备案。

第二十三条 印章保管人员保管使用的印章若损坏,按刻章申请程序办理。新章刻好后,原损坏印章应同时交还行政部,由行政部存档或统一销毁。

第二十四条 对于停业、注销等停止经营单位的印章,要销毁的严格按要求销毁,需保留的要妥善保管,对保管期间的用印仍按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章 违规用印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未将印鉴或加盖印鉴的空白文书(如合同等)进行妥善保管,导致印鉴或加盖有效印鉴的空白文书遗失或被盗用的,对文书保管人处以5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空白文书保管人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于其他不按要求用印的,每查出一次,全公司内通报印章管理员并处以50元的罚款,同时印章保管人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否则加倍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于多次查出问题,多次都无法整改到位的印章保管人,免去其印章保管人资格,同时作为工作业绩的一部分在人力备案,作为不再续聘该人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八条 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使用印章出现的用印问题负连带责任,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并全公司内通报;情节严重者,将按渎职予以免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行政部。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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