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7-24 19:30:35

敲诈勒索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即敲诈勒索达到2000—5000元的,就达到立案标准,构成敲诈勒索罪。

1、构成敲诈勒索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标准的量刑起点为: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敲诈勒索财物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非法拘禁,或者以危险方法制造事端,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隐私勒索他人财物等手段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种手段,可以再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构成敲诈勒索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敲诈勒索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标准的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起点为: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基准刑:

(1)敲诈勒索财物数额每增加一万五千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刑期。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①一年内敲诈勒索作案三次以上;②敲诈勒索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③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之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非法拘禁,或者以危险方法制造事端,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隐私勒索他人财物等手段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种手段,可以再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未被认定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①一年内敲诈勒索作案三次以上;②敲诈勒索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③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50%以下。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敲诈勒索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因婚姻、邻里之间等民事纠纷引起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实践中判定某个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先进行认定,即从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进行分析。在定罪之后才需要按照相应的量刑对行为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