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2023年最新标准)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8-15 15:47:00

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2023年

按照最新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的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减免收入-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 5000 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工作月份数计算。

【举例说明】

例 1:A职员 2020 年入职,2023 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 10000 元,每月减除费用 5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 1500 元,从 1 月起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1000 元,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1 月份:(10000-5000-1500-1000)=2500×3% =75 元;

2 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 =5000×3%-75 =150-75=75 元;

3 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 =7500×3%-75-75=75 元;

进一步计算可知,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00 元,一直适用 3%的税率,因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0000×12-5000×12-1500×12-1000×12)=30000 元

预扣预缴税额:

30000×3%-75×11=900-825=75 元

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2023年最新标准)

例 2:B职员 2020 年入职,2023 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 30000 元,每月减除费用 5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 4500 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 2000 元,假设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个人所得税:

1 月份:(30000–5000-4500-2000)=18500×3% = 555 元;

2 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37000×10%-2520-555 =625 元;

3 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55500×10%-2520-555-625 =1850 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 2 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 37000 元,已适用 10%的税率,因此 2 月份和 3 月份应预扣预缴税款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