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4-24 17:26:31

对于很多企业及个人来说,电子合同还是新鲜事物,在使用之前总有一些顾虑,比如电子合同如何保障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身份冒用、信息篡改等风险?本文就来聊聊电子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电子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在国家认可的电子合同平台(www.fadada.com)签署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多种鉴别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方法和途径,其中使用最为广泛的就是电子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证书,即数字证书(CA)。因电子签名的制作过程需通过颁发证书来实现,且电子认证机构须获得工信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因此法院通过工信部网站即可查询确认。

法大大采用多重实名认证方式,且认证结束后即可获得由国家授权机构颁发可验证身份的CA证书。此外法大大领先同行引入区块链技术,通过加密算法对电子签名进行加密,并使用国家授时中心的时间戳进行第三方取时,有效确保电子合同的生成时间和内容不可篡改。

法大大电子合同平台至今已经拥有近300家法院提供实际判例并认可法大大电子合同法律效力,其中公开披露有效判例超3000份,且法大大采用金融级别安全机制保障合同安全,让用户签约更放心。

电子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根据第十三条规定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根据第十四条规定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第十六条规定

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根据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根据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根据第六十六条规定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根据第十四条的规定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1)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根据第九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

(1)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

是否完整、可靠;

(2)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是否有影响;

(3)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具备有效的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

(4)电子数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

(5)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

(6)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

(7)影响电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

5、《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中明确,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